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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检察机关查处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

措施有力 举报者信心大增
2000-12-0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梁捷)日前,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21个接待日里,该院检察长宋孝贤接待的7个申诉人中,有3人是专门来举报单位领导贪污、受贿等问题的。据悉,自今年该院推行举报反馈办法以来,署名举报者明显增加,前10个月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署名举报3894件,同比上升65.3%,举报后公开查询其处理结果的人越来越多。举报上升,有力地推动了职务犯罪查处工作的开展,使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大要案被查办。

今年7月5日东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一起群众送来的署名举报信,举报称:该县法院大渡口法庭庭长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要求检察机关依法查处。该县反贪局仅用5天时间,基本查清该庭长在任职期间有重大受贿嫌疑,决定立案侦查,并及时向举报人作了反馈。7月20日,案件侦查终结后,又及时告之了其结果。这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推出《安徽省检察机关关于署名举报反馈承诺试行办法》后诸多举报者中的一例。该办法承诺的主要内容是:“凡署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人可以在举报15日后,持身份证到受理举报的检察院查询对其举报材料的处理情况。”并规定了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和奖励措施。该省一些地市的检察机关还推行了双向预约接待举报制度。举报人可以预约时间到检察院向专职接待人员当面举报,也可以预约检察人员、检察长在举报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举报。据统计,在该省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其来自于举报的线索占到80%左右。

对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并给予举报有功者重奖,促进了举报数目的上升,使该省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大要案:今年前10个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65件1614人,同比分别上升25.1%和24%,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11件1437人;查办渎职权犯罪案件154件177人;查办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要案52人;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人员职务犯罪460人。案值较大的有建行淮南市分行淮化分理处原主任李某贪污563万元案、蚌埠卷烟厂营销一部原推销员郑某挪用公款1100万元案、萧县财政局国债服务部原主任海某挪用公款1000万元案等。查办的要案中,影响较大的有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马鞍山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和劳动就业局原局长、人行铜陵和黄山市中心支行原副行长、农行淮北分行原行长、安庆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和省行管局等省直机关原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434.7万元,同比上升107%,是历年来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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